欢迎访问常州金坊工业地产:本站汇聚常州各开发区工业厂房出售、出租信息 ,为您提供厂房交易专业服务!服务热线:13915041666
金坊地产  
区域分站: 天宁区 |  钟楼区 | 新北区 | 戚墅堰区
  武进区 | 金    坛 | 溧    阳 |  
为各类企业在指定区域内寻找最合适的厂房,需方免佣金!
 
 
最新消息  
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新闻来源: 常州金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3-11-24 16:29:42  
  

常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常政发201158 

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
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
江苏省人民政府
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
201140号)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提高征地
补偿标准
现通知如下:

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土地价值,全市划分为
二类地区,执行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

(一)一类地区为武进区新北区钟楼区天宁区戚墅
堰区;

(二)二类地区为金坛市溧阳市 
全市统一按照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确定土地补偿费
标准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最低标准,一类地区为每亩32000
征收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计
算;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的

0.5
倍计算

征收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
计算
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农用地数量除以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人均占有农用地的数量计算

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其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一类地区
为每人
35000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

征收农用地的青苗补偿费最低标准: 
(一)一类地区为每亩1600 
(二)鱼塘和竹桑果等经济林(果)由各级土地行政
主管部门与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协商或评估确定补偿

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拆迁的,应当依法
给予拆迁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另行制定

二类地区土地补偿费最低标准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每亩
21000
元,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每人
23000
具体标准由金坛溧阳两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

况制定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原则上执行我市规
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如国务院或省政府规定标准高于我市,执行
国务院或省政府规定标准

调整后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从20114
1
日起实施在此之前经依法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项目,按
原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确保征地补偿费落实到位 
各地要严格执行征地补偿资金预存制度在征地报批前,各
辖市
区人民政府要将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
中政府出资部分存入征地补偿资金预存专户
认真执行征地报批
前告知
听证确认程序和征地批准后的两公告一登记补偿安
置方案批准等程序
征地补偿费必须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
日起
3个月内全额支付,不得分期支付被征地农民家庭承包地
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能调整其他质量和数量相当的土地
给其继续承包经营的,必须将其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范
围内
对不按规定办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或侵占截留
挪用补偿安置费用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各地要建立健全征地
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
适时进行调整

认真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确保征地补偿费支付到位,事关被

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局全市各级政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科
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征地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依法履行有关程序,认真落实好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基本
生活保障等各项工作
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各级人民政府与各
有关部门依法征地
依法补偿安置的自觉性,充分保障广大人民
群众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要认真做
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确保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要严肃纪律,规范土地审批管
理,不允许在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前突击批地,不允许采取变
通的方式降低补偿安置标准
延迟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各级国土
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
管理,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

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征地补偿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常州军分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511印发

共印38

 
上一篇:省政府93号令12月1日正式实施        下一篇:没有了
  地产新闻
  交易指南
  最新消息
  政策法规
 
厂房土地买卖:13915041666 厂房租赁:13685210009 新北区厂房租赁:13961239688
客户热线:13915041666 电子邮件: fengshanjs@163.com 苏ICP备11054750号-1
Copyright By www.0519cfw.com,all rights reserved. 常州金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24小时服务电话:
       13915041666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